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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南京邮电大学于1999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南京邮电大学与扬州市人民政府合作,迁址扬州办学。办学以来,学院致力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各项工作,人才培养成果丰硕。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3人。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2024年7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医务岗位申请表》(见附件1)和《医务岗应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自荐材料电子版本。
自荐材料应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
②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③申请表中提及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申请表、汇总表和自荐材料(医师+姓名的格式命名)需打包发送至指定招聘邮箱通过邮件报名2629431761@qq.com,同时抄送至rsc@nytdc.edu.cn(仅发送至其中一个邮箱者视为无效报名),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医师),应聘邮件及附件大小请注意不要超过10M。(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毕业证、相关职业证书、发表论文等材料的扫描件,请注意控制附件大小)。
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发送邮件者不予受理。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4.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
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参加考核的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则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学院将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学院招聘面试专家组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面试,并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人事处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学院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岗位任职要求,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五)公示和聘用
学院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将在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人事处主页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为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协议。
三、招聘政策咨询
岗位应聘要求、岗位职责、简历投递等问题,请联系林老师18952591120;
临聘人员政策问题,请联系赵老师、胡老师0514-89716034、0514-89716033。
四、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4-89716067
监督邮箱:tdjwb@nytdc.edu.cn
附件:
原文出处:
https://rsc.nytdc.edu.cn/2024/0701/c147a41133/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