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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高层次高实操高水平人才储备,逐步构建高能级规划人才集聚平台,助力人才科创等“十个桥头堡”和具有强大吸引力、辐射力、带动力、引领力的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高层次紧缺人才副院长岗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拟引进副院长1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7月22日后出生。
4.工作经历是指2024年7月22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引进工作由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衢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实施,按报名、资格比选、面试面谈、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开始接受报名。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2日。
报考人员应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43695282@qq.com。
1.《2024年衢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等的相关材料;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比选
根据报名材料,结合岗位需求,对报名者专业对口精确度、学术科研水平、资格条件、获得奖项或荣誉、岗位适应性等进行资格比选,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
(三)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作为入围对象。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四)考核体检
面试面谈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在面试面谈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面谈、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衢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或未经衢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由衢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及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面试面谈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本次副院长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等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联系王先生,0570-8010615。
原文出处:
http://www.qzrcw.com/information/detail/3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