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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宁医院始建于1980年,是深圳市唯一一家集预防、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立三甲精神病专科医院。2007年医院加挂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承担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技术指导、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救治和强制医疗精神病人的收治任务。2017年荣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2019年精神科获评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2020年获批深圳市高水平医院(区域医疗中心);2023年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在2022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精神专科医院排名中位列全国第五。
现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一)精神科医师(博士)12名。
(二)专职科研人员(博士)7名。
(三)中医师(硕士)2名。
(四)心理治疗师(硕士)1名。
(五)康复治疗师(硕士)1名。
(六)医院办公室干事(硕士)1名。
(七)病人关系科干事(硕士)1名。
(八)护士(本科)10名。
岗位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事业。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水平,能胜任所聘岗位要求。
(四)符合《招聘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且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
三、薪酬待遇
按《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建议模板)(附件3),将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knyyrs@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各岗位报名材料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完整且真实准确,若资格审查中发现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完整或弄虚作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有关面试的具体通知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体检、聘用。
1.面试通过人员入职前需按要求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体检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严格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真实且完整的信息及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信息错误或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年龄时间界限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止。
(五)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办理入职前达到岗位要求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届时如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取消拟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4622114/25603443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77号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行政中心B座504室人力资源部
附件:
附件3:个人简历(建议模版)
深圳市康宁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8月22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szknyy.com/gz/xwzx/rsxx/content/post_11887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