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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主页(www.hrbust.edu.cn)。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专升本生、特长生)。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特殊年龄要求的岗位具体见招聘条件,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应聘人员必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应聘艺术学院除外),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应聘人员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高层次人才或急需岗位等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八)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9:00-2018年6月22日11:00。
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www.hljrcpj.org.cn)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11日9:00-2018年6月26日16:00。
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它岗位。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由哈尔滨理工大学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或改报其它岗位。
(三)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6月28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新教学楼E区0424室。
3、应聘人员需携带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2);②本、硕、博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学院、所学专业);③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学校档案馆、招生或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⑤论文、专利、项目的证明材料;⑥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材料不齐或未现场确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5、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的通知。
(四)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计划调整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示。
(五)考试
参加应聘岗位招聘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应聘其它岗位的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面试前应参加心理测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参加应聘岗位招聘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应聘其它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人事处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八、享受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
(三)高层次人才如有意向,相关待遇可面议。
九、有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二)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可直接与人事处联系不受报名时间和岗位限制。
十、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451-86390189。
十二、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0451-86390112
十三、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