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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学院概况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城市、亚洲唯一的“国际葡萄·葡萄酒城”山东省烟台市。
学院属于专科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实行高职教育与技师教育双轨运行办学体制,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工信部重点领域产业人才基地。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11个、招聘计划11个,详见附件1《2024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人才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初级岗位应聘人员须为1983年9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须为1978年9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须为1973年9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所有资格、资质证书以及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等)应于2024年9月23日以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查询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9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9月23日12:00-9月28日16:00
2.报名方式
(1)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系统网站(http://zp.yvcct.edu.cn/zp.html#/)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不再接受报名。首次登录,需先行注册。注册与报名的具体操作详见招聘网站首页的“应聘须知”一栏。
(2)考生注册成功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开始报名,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学院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若改报其他岗位,需联系学院,重新报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根据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需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报的材料信息一致。
(3)考生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最后一天16: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学院。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二)现场资格审查
各岗位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地点: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1号楼图书馆1楼(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
3.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可登录报名系统,进入个人中心-“我的简历”-“预览”项目栏中自行下载打印,为上交材料封面)。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考生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附件3),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外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5)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在职或已签署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无业人员报考,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6)《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7)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栏有资格、资质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的证书及佐证材料等。
(8)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4.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2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7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教师A1岗位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教师A2-A6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教师A类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各岗位初试、面试、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将于考前5天在学院官方网站发布。先面试后笔试岗位,初试、面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笔试)空缺不递补。
1.教师A类岗位初试
教师A类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笔试或结构化面试。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
2.教师A1岗位
(1)面试。
①参加对象:若组织初试,为初试通过人员;若不组织初试,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②面试方式: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
③成绩公布:由面谈组专家进行综合评价,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排序。
3.教师A2-A6岗位
(1)面试。
①参加对象:若组织初试,为初试通过人员;若不组织初试,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②面试方式: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
③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进入笔试环节人员从达到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
(2)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4.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考试形式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该招聘岗位专业技能操作。本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同一岗位测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当场进行专业测试,测试满分为100分,以测试分数高低排序,决定最终名次。测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
考试结束后,教师A1岗位按照面试成绩,教师A2-A6岗位按照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等额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2024届未就业的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参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和体检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yantai.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本次招聘录用人员要求最低服务期五年。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并密切关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程序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4.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yantai.gov.cn/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yvcct.edu.cn/
报名网址:http://zp.yvcct.edu.cn/zp.html#/
电子邮箱:YTWL6911819@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
咨询电话:0535-691181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看到的招聘信息)
监督电话(不提供咨询):0535-2101861
附件1:2024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人才岗位需求表.pdf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2024年9月19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yvcct.edu.cn/2024/0919/c43a9635/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