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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湖北中水长江生态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生态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工8名。
一、公司介绍
长江生态公司为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全资子公司,是致力于生态、环境、水利等领域多元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研发、设计、咨询、运营于一体,以专业的技术服务提供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解决方案。公司已通过ISO质量、环境和安全职业健康“三体系”认证,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光谷瞪羚”企业和武汉东湖高新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等多项认定。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
此次共设置招聘岗位5个,招聘人员8人。招聘的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湖北中水长江生态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表达、沟通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操经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办公软件和专业软件,掌握所任岗位的业务技能与政策。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四)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或工作能力等条件,详见《湖北中水长江生态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取得相关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均为发布本公告当日。
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22年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公司确认报名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学位时间一般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其他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须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长江委网站(http://www.cjw.gov.cn)、水生态所网站(http://www.ihe.ac.cn)等网络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和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长期接受网络报名,拟采用滚动招聘、分批面试的方式进行,招满为止。
2.报名需提供:
(1)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和近期一寸白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
(2)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的学位认证报告;回国留学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完整填写的《湖北中水长江生态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5)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经历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编号后请发送至cjstzp@mail.ihe.ac.cn。(文件命名方式:岗位+姓名+学历学校+专业)完成报名,附件材料提交不完整不予审核。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根据报名的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以网站发布的有关考试公告为准。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由长江生态公司通知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考察
采取适当方式对拟录用人员以往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及学习经历进行考察。
(六)公示
在水生态所网站上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1.由长江生态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招聘到岗后,按长江生态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长江生态公司承担。
六、联系方式
长江生态公司综合部,电话:027-82820890
附件:
湖北中水长江生态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原文出处:
http://www.ihe.ac.cn/newsinfo/7652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