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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4-10-30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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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气象局有关要求,现就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浙江省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浙江省气象局下设9个直属事业单位,11个市气象局,79个县级气象局。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简介请登录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了解详情。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岗位(不含宁波)分为国家气象系统事业编制岗位和地方事业编制委托招聘的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5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对象范围为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23年、2024年毕业且一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同期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学历及学位等条件。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5年版)》认定(见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岗位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流程

1.公告

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气象人才招聘网站、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投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必须投送纸质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信息与纸质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纸质报名信息为准。

网上报名:气象人才招聘(http://zp.cmatec.cn)。

投送的纸质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3,粘贴近期1寸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人员可暂提供证明国外(境外)学习情况的文书)、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复印件和应聘人员亲笔签署的诚信承诺书(样式见附件4)。

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及以上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纸质报名材料投送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附后。

3.资格审查

浙江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专业名称应与“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考试

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面试等情况,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及以上的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一般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员不足岗位数3倍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所有面试的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11月上旬;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及以上的岗位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11月中旬,岗位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11月底前。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zj.cma.gov.cn)公布。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5.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6.确认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气象人才招聘网站、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7.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8.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或调剂。

如需递补但又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岗位的人选,从服从调剂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被录用人员一般应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部门: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71-87060042

邮箱:zjqxrsc@163.com。

五、招聘工作监督

浙江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71-87074192。

六、其他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电话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请保持电话畅通。

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旧仁和署38号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02

浙江省气象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5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5年版)》.docx

附件3.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5年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

原文出处:

http://zj.cma.gov.cn/zwxx/tzgg/202410/t20241024_6655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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