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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食品、医药、健康与管理类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因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报考者,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79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1974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50周岁及以下(1969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省内其他高校在编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不予报考。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 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
1 | 护理专业教师 | 1 | 护理学类、临床医学类 | 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2 |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 | 1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 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 |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师 | 1 | 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 | 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4 |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教师 | 2 | 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医学技术类 | 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5 | 药学专业 教师 | 1 | 药学类 | 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6 |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教师 | 1 | 化工与制药类 | 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7 | 生物制药技术专业教师 | 1 | 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工程类 | 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8 | 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教师 | 2 | 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fujian.gov.cn/)、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vcb.cn/)公开发布。
四、报名
1.本次招聘计划常年有效,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电子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个人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renshic@163.com报名。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内容为专业试讲答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应提供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本校同类人员的任职条件进行认定。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八、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
2.符合相关条件的,提供以下待遇:
(1)购房补贴(其中的25%作为安家费,报到时一次性发放,剩余的75%在购置商品房时发放):教授(具有博士学位)40万元;教授(具有硕士学位)32万元;副高级职称(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博士后20万元;副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16万元。
(2)三年过渡期内,学校发放租房补贴(以家庭租房实际及合同为依据):教授3000元/月;副高职称(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博士后2000元/月;副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
(3)生活补贴:5万元/人,按服务期限年均发放。
(4)学科领军人才、产业人才、创新团队、特别优秀人才或其他特殊急需人才可“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3.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学校将积极协助申请相关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劳光村中店42号
交通线路:乘15、22、75、77、85、312、329路公交车至福建建筑学校站点下
邮编:350007
联系电话:0591-83741210
联系人:罗老师(13003891601)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纪工委(驻厅纪检组)、教育厅人事处、校监察审计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3741907(校监察审计处)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