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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铁路高等职业院校。学院2015年获批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8年入选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2年获批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双A档建设单位。现有在校生1.2万余人,教职工677人,副高级及以上教师190人,博士、硕士298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15人,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和思政名师工作室5个,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3人,自治区教育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种子教师”1名,26名教师在全国和自治区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担任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学院突出“铁路+”专业办学特色,聚焦交通运输、土木建筑、装备制造、新能源等行业产业,持续增强服务产业能力。现有全国示范专业点2个、骨干专业2个、自治区特色专业3个,实践基地111个,实训设备4848台(套)。全面实践现代学徒制和铁路“2+1”双培型人才培养模式,与企业合作成立6个“工匠班”、1个“晶澳订单班”。学院与俄罗斯、蒙古、马来西亚、老挝、巴基斯坦等国相关院校在专业建设、师资培训、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进行合作,国际合作领域优势显著。学院立足祖国北疆,服务国家和当地发展战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对行业企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贡献度,为交通强国、制造强国、教育强国建设,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的“铁院答卷”!
第二部分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根据《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3]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着力引进德才兼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引才计划
(一)招聘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12:00。
(二)引进数量: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人,共计11人。
(三)引才形式
1.自主引才。学院随包头市招才引智团队赴各高校现场招聘,按上级部门批准意见在学院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招聘。
2.“一对一”引才。学院根据岗位实际需求和《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规定,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可直接采取考察方式确定引进人才。
三、引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历、学位条件:
(1)“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2)海外留学人员需满足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含)且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引进国(境)外人才,海外专业与人才引进计划表的相关岗位要求一致,国(境)外留学生若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不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相关材料,经专家组认定后由学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后认定。
5.年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一般为18周岁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应为1989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应为1979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报送报告和方案。引才方案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正式文件。
(二)发布信息。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人才网、包融头条、包头日报,学院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组织报名。报名工作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采取自行组织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2日12:00,以学院公布报名邮箱接收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24年秋季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各项内容,将电子版发至btzyrczp@126.com,报名邮件以”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本人姓名+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命名。
请将以下报名材料打包发送邮箱btzyrczp@126.com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2)毕业证和学位证(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3)近期更新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4)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5)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材料,一般为成绩单、在读证明、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6)《2024年秋季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本人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印证资料;
(8)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人员,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邮箱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应聘人员在学院指定邮箱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邮箱查看回复邮件,并随时登录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填报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2024年秋季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及报名上传资料与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若资格复审未达1:2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五)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2分钟(包括自我介绍2分钟、说课8分钟、结构化面试2分钟),满分100分。面试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值的计分方法,四舍五入后保留3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说课章节由考官在考前从专业课教材中抽取某一章节,发给考生备课二十分钟。应聘人员须用中文普通话讲解,使用粉笔板书须用规范汉字书写,面试不提供电脑、投影等设备,应聘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考官传递任何材料。
2.面试由学院聘请行业学者和专家进行评价,面试以线下现场的形式组织实施。面试每组考官构成为7人,本单位考官不超过面试组人数的三分之一。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可经学院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划定最低分数线,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含)方可进入考察环节。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增加试讲环节,重点考察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综合表现。试讲时间为20分钟,满分100分。试讲章节由考官在试讲前从专业课教材中抽取某一章节,发给考生备课三十分钟。面试全程录像、永久保存以备查。
(六)体检及考察
由学院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引进人才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成立考察组,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组成员不少于2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电话察访、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证明、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未按照要求提供档案,视为放弃。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分数线75分(含)。如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合格线75分,取消该岗位递补。如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增加试讲环节,重点考察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综合表现。试讲时间为20分钟,满分100分。试讲章节由考官在试讲前从专业课教材中抽取某一章节,发给考生备课三十分钟。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办理录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并将考生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会议研究和公示。综合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包头市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学院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办理聘用。公示无异议,向中共包头市委员会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部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才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确定。
(二)引进人才硕士研究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博士研究生最低服务期为9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472-5253132
(五)监督电话:0472—5253225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7:30)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8日
附件【附件1:2024年秋季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计划表.doc】
附件【附件2: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报考岗位+专业+姓名命名).doc】
原文出处:
https://www.bttzy.cn/info/1014/29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