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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2024年11月18日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s://news13.tjutcm.edu.cn/c2015.htm)和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https://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博士或副高及以上人员岗位)》(附件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海外院校及教育部授权自主设置专业院校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关由医院组织岗位需求科室专家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记载的专业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8.全日制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发生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被通报处理的;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本方案所涉岗位报名及考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在医院官网(https://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不接收投递纸质简历应聘报名。
2.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yyfyzhaopin2025@163.com
以下报名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名称为“岗位编号+招聘部门+姓名+手机号”,报名成功以收到医院自动回复的邮件为准,每人限报一岗。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汇总表、诚信承诺书、回避明示承诺书(附件2、3、4、5);
(2)个人简历(贴有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3)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外语等级证书及能反映本人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信网下载最终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需清晰可扫描识别,有效期为3个月);
(5)港澳台及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的原件电子版;
(6)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的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最迟于现场考核前5天在医院官网(https://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初审环节工作量较大,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恕不另行告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核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提交材料等相关事宜最迟于资格复审前5天在医院官网(https://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考核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四)现场考核
考核采用面谈、答辩等形式进行。考核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考核由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实施,并接受天津中医药大学、市教委的指导和监督。具体的考核时间、地点等安排最迟于现场考核前3天将在医院官网(https://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https://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体检合格是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最基本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期内科室主任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不具备岗位工作能力;
2.以虚假信息通过面试环节;
3.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4.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接收录用手续人员;
5.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不合格的人员;
6.报考教师岗位准入查询不合格的人员;
7.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者师德失范行为;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先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医院公示后的6个月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将取消入职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具体由医院进行解释。按照上述程序仍出现岗位空缺时,对招聘条件不变的岗位,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医院官网(https://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报名时间及后续招聘工作安排。有关岗位重新发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院对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s://news13.tjutcm.edu.cn/c2015.htm)和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https://www.tjtcm.cn/)“公开招聘”栏目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27986057、022-2798605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00
监督电话:022-27986158
附件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博士或副高及以上人员岗位)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4年11月18日
原文出处:
http://www.tjtcm.cn/system/2024/11/18/0300785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