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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学院“双高计划”建设任务要求,满足学院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引进16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领军人才及高技能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博士研究生(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或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专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高层次领军人才,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的“高精尖缺”高技能领军人才。

二、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为学院改革发展的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 2026年1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

三、岗位待遇

受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及服务期协议,其中高层次人才各岗位的引进费用支付、工作任务、考核标准等将在协议中明确。国家级领军人才的安家费、科研资助费、住房待遇等实行“一才一议”。其他引进人才具体待遇如下:

人才 安家费(万元) 科研资助费(万元) 合计(万元) 住房待遇 其他
获得省部级专家荣誉称号、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和相当于该层次的领军人才、大国工匠或国家级技能大师 150 50 200 提供校内值班房一套,住房待遇按照学校相关住房政策执行。 1. 同时享受成都市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2. 配偶可随调,不符合调动政策的,可按校内非编用人形式给予安排。
博士且正高级 150 30 180
博士 50 30 80
省级工匠或省级技能大师 30 10 40

四、报名程序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报名前确认招聘岗位的有效性,可通过工作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形式

1. 应聘者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版)登录网址(http://zp.cdivtc.com),进入“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简称“招聘系统”,下同)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传。为避免激活邮件被屏蔽,注册时建议使用QQ邮箱。

2.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在读学生须上传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 在国(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 公告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在面试时一并提交,以便审验。

(三)资格审查

1. 我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结合用人部门专业建设发展及团队结构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2. 面试相关事宜将通过招聘系统及电子邮件通知。

3.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我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程序及方式

(一)面试考核。面试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组织,主要采用试讲、学术宣讲、专题报告及综合问答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科研及社会服务潜力、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作面试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根据应聘者面试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人才专业考核小组考核意见,确定是否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我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根据人才专业考核小组考核意见,确定是否等额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报院党委会审议批准后,分别在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及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根据人才专业考核小组考核意见,确定是否等额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如系高校在读学生,我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我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要求开展人才引进考核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28-64458854。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关于学科及专业的说明

1. 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 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

3. 如岗位要求二级学科科目(4位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科目(6位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6位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4.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读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专业一致性说明等材料,用于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属国(境)外学历的须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的中文译本。

(二)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上传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有效期3个月)。

(三)以上人才引进内容和相关待遇如遇国家、省、市和学院各项政策变化影响,则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四)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单位在学校官网公告(https://www.cdivtc.com/szdw/rczp.htm)。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聘用人员须服从学院统一工作安排。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大安路818号

办公地址:天府校区南兴楼20319、20321室

联系人:刘老师、舒老师

联系电话:028-64458825、028-64458875

电子邮箱:cdivtcrsc@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cdivtc.com/

学院招聘系统网址:http://zp.cdivtc.com/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

十三、本公告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附件: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28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cdivtc.edu.cn/info/1132/11261.htm

来源: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