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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湖南文理学院2020-04-28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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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促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充分保证申硕学科和应用特色学科建设需要以及专业认证需要,综合考虑师资队伍的现状,统筹数量、结构与质量的关系,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有关要求,特制定我校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一、引进对象

(一)院士

(二)学科领军人才

国家顶尖人才项目人选(包括“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大或重点项目负责人)、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有战略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三)学科带头人

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包括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省“百人计划”、“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等)、二级及以上教授、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者,科研方向稳定并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对本学科建设有创新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四)学科骨干

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特殊情况下可放宽到副高级职称,在本学科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主持过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或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并在近五年内结题,或主持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或为省级杰青、优青,或取得其他同等水平成果。

(五)其他教授或博士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职称,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或较大的发展潜力。

二、引进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正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年龄可适当放宽,院士和学科领军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综合素质好。

(三)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三、引进待遇

(一)院士的引进待遇

1.安家费500万元以上,享受常德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市里部分,下同);

2.实验室建设费1500万元以上;

3.其他待遇面议。

(二)学科领军人才的引进待遇

1.安家费200万元以上,享受常德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

2.理工科实验室建设费150万元以上,其他科类40万元以上;

3.其他待遇面议。

(三)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待遇

1.安家费100万元以上,享受常德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

2.理工科类实验室建设费100万元以上,其他科类20万元以上;

3.其他待遇面议。

(四)学科骨干的引进待遇

1.安家费80万元(含入校后二年内获得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15万元奖励或获得国家自科(社科)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的10万元奖励以及入校后两年内提前预发的教授博士奖励绩效),享受常德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

2.理工科类实验室建设费30万元以上,其他科类10万元以上;

3.其他待遇面议。

(五)其他教授或博士的引进待遇

1.引进待遇包括基本安家费、近五年科研业绩考核增加的安家费、预发两年的人才津贴、租房补贴、入校两年内获得国家项目的奖励、常德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及科研启动费等,分学科或专业的引进待遇如下表。

类别 学科或专业 相关引进待遇(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Ⅰ类 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除外)、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学前教育除外)、公共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天文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农学等。 45-52 万元 工科类8万元,理科类5万元,文科类3万元。
Ⅱ类 经济学(金融学除外)、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除外)、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数学、地理学、系统科学、力学、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子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等。 53-60 万元
Ⅲ类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统计学、金融学、会计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体育学、艺术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等。 60-67 万元

有关说明:

(1)表中“相关引进待遇”包括了基础安家费、近五年科研业绩考核增加的安家费、预发两年的人才津贴、租房补贴、入校两年内获得国家项目的奖励、常德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等。

(2)入校两年内获得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15万元奖励(获得国家自科或社科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的10万元奖励)

(3)学校对引进人员近五年科研业绩进行考核,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增加安家费细则》(操作细则另行制定)核算,最多可增加安家费7万元。

(4)基础安家费、近五年科研业绩考核增加的安家费、预发两年的人才津贴在高层次人才办理完正式聘用手续后一次性发放。常德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将按照常德市的政策执行,即来常德市工作满3年、续签聘用合同,且以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常德市城区新购住房后一次性发放。

2.引进的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其引进待遇在相应学科或专业博士引进待遇基础上,安家费提高4万元,科研启动费提高3万元;引进的教授不具有博士学位,其引进待遇在相应学科或专业博士引进待遇基础上,安家费提高2万元,科研启动费提高3万元。

3.具有博导、硕导资历(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实质性指导过研究生)的安家费标准分别提高5万元、3万元。

4.引进前一年QS排名前50名的国(境)外大学毕业的博士增加补贴15万元,QS排名51-100名的国(境)外大学毕业的博士增加补贴10万元,QS排名101-300名的国(境)外大学毕业的博士增加补贴5万元;国内高校毕业、读博期间有国(境)外学习经历一年以上的博士安家费提高1万元。

5.特别优秀的博士可享受校内教授或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操作细则另行制定)。

6.安置配偶。引进教授、博士的配偶需要进行安置的一律由学校进行安置,安置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引进人才管理

(一)必须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

(二)在校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服务期限面议。

(三)必须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若不能履行的,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回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并收缴违约金。

五、其他规定

(一)本引进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境外博士毕业专业所属学科由学校组织认定。

(三)校内教职工获得博士学位后,参照相关学科专业安家费标准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奖励。

(四)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文出处:

http://renshi.huas.cn/info/1034/21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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