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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工程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办工科类本科院校。始建于1958年,建校之初为新疆煤矿学校,1994年更名为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新疆工程学院。
60年来,学校始终秉承“知行统一,追求卓越”的校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行业,着力培养服务生产管理一线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办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大学。
学校总占地面积2000余亩,共有六个校区,主校区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另有天津路校区、北京路校区、南昌路校区和煤炭技师学院(米东校区、哈密三道岭校区)。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建有19个实验中心,下设145个校内实验室,有135个校外实习基地,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教育厅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学校还建有新疆非常规能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地热研发中心以及能源精细化管理技术研究中心等重点科研平台。
学校坚持把学科专业建设作为打造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以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布局,已建设了一批在疆内有较强优势的工科专业。学校现有本科专业34个,专科主要招生专业22个,分布在工、经、管、文、艺术等5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个自治区重点专业,6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专业。学校与疆内近十所高职学校在十几个专业领域开展了“4+0”和“3+2”人才联合培养计划。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职教师、辅导员岗位。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下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jie.edu.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应聘人员如为少数民族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水平,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水平,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的。
(八)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请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部分专业要求研究方向的,请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5月18日10:00-18:00
(二)报名方式
所有岗位采用邮箱报名,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工程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负责。
1.报考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工程学院主页,认真阅读《新疆工程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告》、《新疆工程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岗位一览表》,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邮箱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版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4)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5)应聘人员如为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或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
(6)职称证、资格证(岗位所要求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的,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以上电子报名材料请按顺序编辑在一个WORD文档中,以“姓名-事业编制(第一批)-岗位代码-专职教师/辅导员”格式命名文件,例:“张三-事业编制(第一批)-1001-专职教师”、“李四-事业编制(第一批)-1002-辅导员”等,将文件发送至邮箱553976624@qq.com。
考核时考生需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原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5.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也可咨询新疆工程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邢老师,联系电话:0991-7977161;13579989323,QQ邮箱:553976624@qq.com(投送简历时请在邮箱标题注明信息来自:高校英才网_www.gaoxiaozp.com)。
(三)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新疆工程学院师资培训楼420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邢老师;联系电话:0991-7977161,13579989323。
七、资格审查
新疆工程学院组织部(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报名人员届时可登陆新疆工程学院主页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八、考试
新疆工程学院将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组织开展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任等后续工作,相关通知将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http://www.xjie.edu.cn/)发布。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及时进行公布。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新疆工程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新疆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 李玉文
监督电话:0991-7977126、7977123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新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工程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岗位一览表.xlsx(下载)
2.新疆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新疆工程学院
2020年4月28日
原文出处:
http://www.xjrs.gov.cn/fwdh/sydwrsgl/sydwzp/202004/t8a4ac70d71be69950171c0d71b5b00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