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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主要职责:教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7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0人、硕士研究生63人。具体要求详见《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学院地处邢台,缺乏区位优势,引进高层次人才难度较大,电气、车辆、建筑、计算机等工科专业人才社会供不应求,目前学院积极争创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急需选聘一批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博士研究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建设学科(465个)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2019年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或前200名(需取得全额奖学金或者半额奖学金)的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pc.edu.cn/)发布招聘信息;到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科研院所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到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校园双选会、招聘会以及相关部门组织的“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或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主楼1201室)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北路552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319-2271505
电子邮箱:jxzuzb@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标题及附件名称设置为“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注明)+学历格式。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测评考核程序。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专业专家和人力资源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或试讲方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测评考核,对其学习工作经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内容组织及论文、科研、实践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组织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71505(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
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20日
原文出处:
http://www.xpc.edu.cn/info/1155/164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