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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院简介
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为延安大学下设二级实体教学科研单位,由延安大学直接领导和管理。西安市乡村发展公益慈善基金会从财务上支持研究院的运行、研究、教学和发展。研究院设立理事会,由延安大学、西安市乡村发展公益慈善基金会、研究院领导共同组成。理事会负责研究院重要人事任命和重大发展决策。研究院首任院长由北京大学原副校长、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院长海闻教授担任。
研究院将围绕农村创新创业、乡村企业管理、农业生产技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展开广泛深入的研究,根据未来乡村发展的需要培养各方面的人才,努力将研究院打造成为我国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端智库、提升乡村创新创业的示范平台和培养农经管理人才的一流基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特别是为陕北革命老区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作出重要贡献。
研究院主要工作
(一)科学研究
围绕我国特别是西北地区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包括职业农民与农业现代化、生态农业与乡村经济、农村教育与医疗、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土地流转、老区精准扶贫、乡村旅游、民俗文化与乡村创意农业等方面,开展广泛深入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同时,研究院与地方政府、涉农企业合作设立科研项目,提供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园区建设、农田水利、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咨询建议与研究调查,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学历教育
研究院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设乡村发展相关专业。同时,与经管学院和公管学院合作,在相关本科专业中开设乡村发展有关课程,着力培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三)在职培训
研究院将联合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企业家、政策制定者(政府部门负责人)在西北以及其他乡村地区开展乡村发展政策、创新创业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在职培训。提升农民企业家的眼界及创新和管理能力,辅导和培育新的乡村企业,努力为我国乡村创新创业和农经管理培训做出持续重要的贡献。
二、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安心本职工作。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专业及研究方向须符合我校人才招聘计划要求,并且在各学习阶段的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三、招聘计划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应聘条件 |
教学科研岗1 | 2名 | 作为学术带头人主持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和其他课题,培养研究生,承担教学任务 | 1.具有博士学位;教授、副教授职称; 2.以乡村振兴发展、农村创新创业为主要研究方向,发展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产业经济学等研究领域的优秀人才; 3.主持或作为主要贡献者,或者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课题项目; 4.具有丰富的经济学研究、人才培养经验,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 |
教学科研岗2 | 3名 | 参与课题项目,培养研究生,承担教学任务 | 1.具有博士学位; 2.发展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产业经济学等研究领域的青年人才,在本领域具有显著发展潜力; 3.取得有影响的教学科研成果,在相关领域的顶级会议和核心期刊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 |
四、招聘待遇
1.A类招聘待遇
(1)毕业于中科院、社科院、“985”、“211”高校或排名前五的专业类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海(境)外博士应毕业于知名大学。
(2)导师应为同行公认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知名度的专家学者;或者博士本人是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SSCI检索1篇。
享有国家正式事业编制,3年内执行副教授三级岗位绩效工资,学校提供安家费25-35万元,科研启动费20-30万元。
2.B类招聘待遇
享有国家正式事业编制,3年内执行副教授三级岗位绩效工资,学校提供安家费20-30万元,科研启动费15-25万元。
3.其他待遇
(1)具有博士后经历,增加2万元引进人才补贴;具有副高职称,增加3万元引进人才补贴;具有正高职称,增加5万元引进人才补贴。
(2)引进“双一流”高校的博士,纳入延安市人才支持范围,科研启动费按照所确定等级的最高档执行。
(3)符合配偶安置政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人事代理形式安置工作。
(4)提供校内过渡公寓或租房补贴,解决子女的入学问题。
五、接收程序
1. 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的人员,请将个人简历、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或电子邮件)研究方向以及未来3-5年科研和教学计划发送至指定邮箱。
2.联系人:杜老师 蔡老师
联系电话:0911-2650750 18811772068
邮箱:rdi@yau.edu.cn(投送简历时请在邮箱标题注明信息来自:高校英才网_www.gaoxiaozp.com)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公学北路延安大学新校区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
邮编:716000
3. 经学校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将随后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讲时间。凡来校参加试讲博士可报销往返交通费(火车、汽车票)及住宿费。
原文出处:
http://www.snjob.gov.cn/app/article/content/5682.shtml?visits=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