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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天津外国语大学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学生辅导员岗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与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天津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6.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全部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 、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应聘岗位、上传相关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凡弄虚造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在单位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关于年龄界定:以报名系统开通日期开始计算,例如:2020年6月20日开始报名,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6月2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考核
1.笔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等,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单位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及现场资格复审安排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考核,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等,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面试考官一般由招聘部门有关人员、专家学者等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单位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学校指定,费用自理。未按规定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届国内毕业生取得学历证、学位证后,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来校报到上岗;应届国(境)外毕业生取得学历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持留学回国人员主管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来校报到上岗,以上人员来校报到后将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拟聘人员需在公示期满6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四、纪律与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相关要求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22-23284236(投送简历时请在邮箱标题注明信息来自:高校英才网_www.gaoxiaozp.com)
监督电话:022-81509020
天津外国语大学
2020年6月6日
原文出处:
http://211.68.208.54:8080/zhaopin/newsDetail.do?id=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