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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辅导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专职辅导员6-10名。
三、招聘条件
除具备《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43号)规定的辅导员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或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获优秀士兵及以上荣誉的高水平大学2020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三)具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哲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等
专业或与我院设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四)身体健康,具备辅导员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同等条件下,有辅导员工作经验和高校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2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下载填写《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并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扫描件发至邮箱:hbxy_rsc@163.com,邮件应以“姓名+辅导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方式填写,否则报名无效。(投送简历时请在邮箱标题注明信息来自:高校英才网_www.gaoxiaozp.com)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组织人事部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初步遴选
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院系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遴选,并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考核名单。未通过遴选者,不予另行通知。
(四) 面试考核
学院成立辅导员招聘考核小组,统一安排面试考核。辅导员招聘考核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组织人事部、学生工作部、纪检监察室及相关院系组成。
(五)确定聘用人选:根据辅导员招聘考核小组面试结果,报学院院长办公会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办理入职手续及待遇:应聘人员按通知时间到学院人事部门办理有关入职手续。录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学院在编人员工资标准,试用期限及相关待遇按学校的有关制度执行。
联系邮箱:hbxy_rsc@163.com
联系电话:0757-81773101
联系人:刘老师、曾老师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邮编:528216)
投诉电话:0757-81773128(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原文出处:
http://www.gdpepe.cn/show_121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