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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成立于2003年5月,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获批为自治区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获批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学院由原内蒙古商业学校(1952年建校)、原内蒙古粮食学校(1956年建校)和原内蒙古工业美术设计学校(1955年建校)先后合并组建而成,近70年来,累计培养了7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学院位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占地916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学院多媒体教室面积3.45万平方米,综合实训室面积3.54万平方米,生均教学用房面积、生均实践教学工位数、校园网主干最大带宽等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学院现有教职工455人,其中专任教师327人,专任教师中有“双师型”教师231人、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166人、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教师224人。有全日制在校生 9537人。
学院成立以来,秉承“勤学、求精、诚信、创新”的校训精神,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大力推进知行合一、工学结合,于2010年组建了自治区首家职教集团——内蒙古商贸职教集团,现有理事单位122家,基本形成了政府、行业、企业、学校深度合作育人的良好局面。
学院积极构建中职、高职、本科贯通的人才培养立交桥。有稳定的中等职业教育生源并招收适度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自2014年以来,与内蒙古财经大学联办职业本科教育,累计培养学生578人。与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河套学院、集宁师范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等本科院校密切开展专升本教育合作。
学院构建了商贸流通、财会金融、旅游管理、信息技术、餐饮食品、艺术设计等6大专业群,形成了以商科类专业为主体、农畜产品加工类专业和艺术设计类专业为两翼的专业结构,现开设43个专业,其中,有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国家“1+X证书”试点专业4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个,国际合作办学专业3个。近3年来新生报到率、学生就业率、毕业生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均在90%以上。
二、招聘计划
2020年度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其中“高校毕业生”岗位25名(包含“蒙汉兼通”岗位4名),“项目人员”8名(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详见附件《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学位要求:具体见《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即: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0年6月15日之前。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不含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工作经历规定
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 报名工作委托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报名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蒙汉兼通”、“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6月21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1日24: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12:00。报名交费截止后若“蒙汉兼通”、“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放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9:00—6月30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24: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12:00。
3.同一次招聘考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否则,后果自负);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学院可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在应聘人员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对未通过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简要说明理由。
2.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向报考人员收取报考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全日制高等学校的上年度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9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应聘人员减免的费用,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其中,第一阶段报名岗位发送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2:00,第二阶段报名岗位发送截止时间为7月1日12: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的,由学院相关部门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
4.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共考两科。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笔试地点全区分设12个考点:区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州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政府或行署所在地。
科目一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时间90分钟
科目二 《综合应用能力》 时间120分钟
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
2.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对于招聘蒙汉兼通岗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本次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进行2次。
3.笔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验》,每科满分为150分。两科笔试总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测验成绩÷1.5×50%)。
4.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6.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政策加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7.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和所需携带的证件、证明及相关规定等详细内容,提前7天在发布招聘公告或报名网站及学院网站上公告。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 面试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公告至少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命题试讲的方式,试讲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试讲采用板书方式,不使用多媒体。
(2)实验实训管理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面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3)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
(4)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当日内,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和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或试讲;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4.面试考官由 7人组成,其中非本单位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考官须具有副处以上职务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按弃考处理。面试前应聘人员按岗位抽取面试顺序号,由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号依次叫应聘者入场面试,进入面试现场后考生只能报顺序号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6.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命题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命题须按照有关规定入闱命制。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招聘单位须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面试考场采用标准化考场。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学院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院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二)考察
学院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中的有关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取消聘用资格。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七、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公示前按照管理权限报自治区教育厅和人社厅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和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自治区人社厅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四)公示结束后,报自治区人社厅办理审批手续。学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执行,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方案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5279953(学院人事处)(投送简历时请在邮箱标题注明信息来自:高校英才网_www.gaoxiaozp.com)
监督电话:0471-5279970(学院纪检监审处)
监督电话:0471-2856813(自治区教育厅)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本简章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2020年6月13日
原文出处:
http://www.impta.com/shiyedanwei/2020613121212.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