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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2026年招聘教师启事

一、关于我们

1.1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北大教育财政所”)由财政部、教育部和北京大学于2005年10月27日共同设立,为我国第一所专门致力于教育财政研究的学术机构,属于北京大学独立类实体研究机构。

1.2北大教育财政所的成立是中央政府部门与著名大学合作尝试科学研究体制机制创新的有益探索。主要承担财政部、教育部等政府部门委托的重大项目,组织大量前沿性与严谨的实证研究,为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组织与推动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和各类教育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效的交流与对话。

1.32025年,北大教育财政所举行了所庆二十周年系列活动。

1.4在政策影响方面,北大教育财政所的成就得到了广泛的高度评价。北京大学党委书记何光彩指出,建所二十年来,北大教育财政所紧密围绕国家需求,深度参与事关我国教育财政体制机制的多项政策研究,一系列研究成果为我国相关政策的出台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教育学会原学术委员会主任谈松华研究员指出:“北大教育财政所为中国政府成功解决教育投入的重点和结构、东西部共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树立了高端智库的质量、品牌和学术风格,形成了一支良好的学术团队,建设了教育财政的学科体系。”

1.5在学术成就方面,北大教育财政所2025年被评为北京大学A类实体研究机构,在十余个涵盖理工社科的聚集北京大学前沿创新学者的机构中脱颖而出。这代表了北京大学学术共同体对于教育财政所学术成就的高度认可。

1.6北大教育财政所的研究范围覆盖教育领域的各个层级和类别,坚持多学科交叉的研究策略和研究方法。根据发展规划,未来在传统的教育财政研究基础上,北大教育财政所将科技财政、计算社会科学作为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将更加努力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教育财政科学研究高地,积极响应中国政府的教育“走出去”战略。

1.7为此,北大教育财政所2026年将招聘教育财政、科技财政、计算社会科学、国际教育财政与政策等方向的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3—4名,以壮大本所研究队伍,充实相关领域的研究力量。

二、关于我们能为您提供的

2.1此次招聘的研究人员为北京大学研究技术系列,属于学校事业编制职位,享受北京大学的相关待遇,主要包括:低租金教师公寓;优质教育资源(从幼儿园到中学)、医疗资源(附属医院)等。

2.2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实行有竞争力的薪酬标准。对于在人才市场上薪酬竞争力较强专业的人才,可以实行更加特殊的薪酬标准。

2.3北大教育财政所建立了成熟的制度体系,为研究人员提供一流的学术发展平台和条件支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所立课题制度。为研究人员提供充足的内部科研经费支持。(2)科研助理制度。为每位教师聘用一到两名科研助理作为常规性的科研支持团队。(3)教育财政所具有自己的学术成果传播系统,其简报“中国教育财政”具有广泛的政策和学术影响。(4)教育财政所具有自己的学术交流平台,一年一度举办中国教育财政学术年会。(5)教育财政所属于北京大学实体研究机构。鼓励教师参与研究生培养工作,但是不必承担硬性的教学任务。

三、关于我们所期待于您的

3.1我们期待您持有和我们相同的学术价值观。北大教育财政所2008年确立了所训“怀仁怀朴唯真唯实”。我们内部不设KPI绩效指标,没有申请国家级课题的硬性要求,我们的评价不以期刊类型、论文和项目数量作为简单的指标,更加看重研究质量和政策影响力,实行严格的小同行评议制度。非常期待您珍惜我们独特的直接参与政策讨论和设计的平台,同时以北京大学“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精神为圭臬,坚持学术独立。

3.2我们期待您从事教育财政、科技财政、计算社会科学、国际教育财政与政策方面的学术研究与政策研究。对于教育财政、国际教育财政与政策方向,欢迎具有社会学、政治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申请;对于科技财政、计算社会科学方向,欢迎具有与科技财政、计算社会科学相关的、有志于从事交叉学科探索与研究的具有社会科学、理工科背景的人员申请。在海内外著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海内外一流大学助理研究员同等层级职位工作经验、博士后工作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给予特殊考虑。

3.3我们期待您具有独立从事高水平学术研究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财政部、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下达的政策研究任务,独立撰写高质量的政策研究报告。为此您需要具有独立领导研究团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课题组织能力,具有独立开展田野调查的能力和实际经历。

四、招聘程序

4.1请提交下列申请材料(所有资料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gwei@ciefr.pku.edu.cn,并注明“研究人员应聘”):

(1)详细的个人简历和求职陈述信;

(2)代表性学术论文、著作或咨询报告2-3篇/部;

(3)三份专家(副高以上职称)推荐信;

(4)个人研究计划;

(5)学位证书扫描件。

4.2本所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一个月内通知申请者是否参加面试。面试时,须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个人资料原件。

4.3录用决定由北大教育财政所招聘委员会在面试后一周内作出。

附件:2026年第5期简报北大教育财政所2026年教师招聘启事0305.pdf

原文出处:

https://ciefr.pku.edu.cn/cbw/kyjb/a19cfdb08a1046098a14183635eb9a2e.htm

来源: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