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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学院简介

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是一个教学科研型学院,承担全校各层次的公共外语教学以及外语专业学生培养任务。现有大学英语教学一部、大学英语教学二部、英语系、日语系、研究生公共外语教学部等5个教学机构,以及学院办公室(涵盖综合事务、教学管理)、学生工作办公室、语言实验中心、外国语言文学教育中心和MTI教育中心等服务机构。学院现有英语、日语2个本科专业,以及“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和MTI专业硕士授权点一个。

外国语学院现有教工150人,其中专任教师140人。目前学院已经形成了多个较为稳定的教学与研究团队,包括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跨文化与国别区域研究等方向,并拥有“中国地域文化译介与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

二、招聘岗位

2026年学院计划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若干人,需求学科方向:

外国语言文学(0502)、翻译(0551)

专任教师岗位:国内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或教育部认可留学回国的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端正,能承担课程的讲授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渊博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科学研究素养,勇于探索,思维创新。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记录等。

(二)岗位和资格条件

1.年龄:截至2026年7月15日,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1993年7月15日后出生)。

2.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应届毕业(出站)时间:博士研究生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说明:国内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证书所载毕业时间为准;尚未取得的,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毕业时间为准。

4.满足学院招聘学科专业方向等条件要求。

★应聘人员须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自行确认学科专业是否符合申报岗位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长安大学招聘网”(https://zhaopin.chd.edu.cn),申报岗位(职位)、填写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登录招聘网审核应聘人员简历,通知相关人员补充提交材料。

学校根据用人单位初审后推荐报送情况,确定同意考察人选。

(三)组织考察

学院对应聘人员组织面试、试讲、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心理测评等。

(四)学校审批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议,择优遴选,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体检、签约

拟聘人选在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入职体检。拟聘人员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入职体检并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六)聘用报到

拟聘人员须在就业协议约定期限内将人事档案转寄我校,同时持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非定向出站博士后持博士后出站介绍信等材料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聘用方式

实行“准聘-长聘”管理,进校后聘用至准聘岗位,待满足长聘条件后转入长聘岗位,准聘期限一般为6年,按照每3年一个聘期签订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在线上招聘系统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事宜的,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任何作弊行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5.应聘人员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申报,每人仅限申报1个岗位(职位)。

6.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及手机)并在应聘全程保持联系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7.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西安市未央区长大南路356号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61106508

联系邮箱:sfs@chd.edu.cn

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6年3月10日

原文出处:

https://sfs.chd.edu.cn/info/1044/3275.htm

来源: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