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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4年4月,直属中山市人民政府,并由市政府委托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因学院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三)符合《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岗位要求。
年龄的计算方法为:45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7月17日后出生,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等。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办法、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1日(报名于2020年7月17日凌晨0时开始至2020年7月21日17:30)。
报名咨询电话:0760-88291712 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电话:0760-89873709)、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60-88291869)。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名称与代码需与岗位要求一致(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1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
(三)资格初审
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22日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2020年7月22日17:00时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四)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本人亲自参加,不接受委托办理。
2、复审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复审地点: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立德楼1103。
3、复审材料:
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工作证明等),网络报名上传的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电子版。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均不得进入考试环节。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复审合格通知书。
4、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岗位匹配度和报名人数情况进行筛选,按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若报名人数未达5人,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考核。
确定具备考核资格的考生将通过报名系统通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面试”的综合考核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讲授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课程的一个章节(由学院指定)。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分值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将不能进入下一个考试环节。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采取回答问题的方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院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因个人原因,社会人员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报到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
(一)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附件4)并签名确认,于面试签到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二)在面试前14天内曾离开本市的中山市考生、外市考生或曾接触过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回来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方能进入考场,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的,不得进入考场。考场工作人员将收取考生本人的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如需留底的请考生自行复印。
(三)考生在面试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生需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进入笔试考场前,考生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五)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9年).xls
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
原文出处:
http://www.zstp.cn/info/1051/62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