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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湖南财工职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衡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地处历史文化名城衡阳,交通便利。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2016年立项为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学院建设单位,是集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湖南财经管理人才和工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重要基地于一体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拟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湖南财工职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南财工职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等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26个,其中专职教师22个,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4个。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及年龄等基本条件,具体详见《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有吸毒史的人员;
7.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ycgy.com)(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公告时间为:2020年8月4日至8月12日。
(二)报名
1.相关事项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①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6日(接收邮件时间截止至8月16日17:00)
邮件发送地址:342133798@qq.com
②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老办公楼503室)
联系电话:0734-3171948,0734-3173929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5096006647)、汪老师
2.有关要求
(1)报考者须:
①填写并打印《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份(附件2);
②填写并打印《2020年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以下简称报名汇总表)1份(附件3);
③报考辅导员岗位者需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纸质照片3张,报考其他岗位者需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纸质照片1张;
④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网上报名者报名表及报名汇总表提供电子稿,其他材料请提供扫描版(jpg格式,大小不超过A4纸,文件分开命名例如:张三学历证、张三学位证、张三身份证),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然后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格式(例如张三报考会计教师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请来电(15096006647)确认;
⑤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签署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工作经历:需提供原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单或原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
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加盖公章的党员证明信;
⑧报考"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需填写《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申报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01--0119)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为1:3、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0120-0123)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为1:5。如低于规定开考比例,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可延长报名时间,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并在笔试或试教前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考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因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考察时终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复审、终审。
(四)考试
1.应聘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0101--0119)的考生,只进行试教。试教内容由担任评委的专家,根据教材现场确定。备课(需制作PPT)时间1小时,试教时间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教学工作能力、水平及专业知识、技能。其试教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参加试教人员有竞争的情况下,综合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参加试教人员无竞争的情况下,综合成绩低于85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2.应聘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0120-0123)的考生,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面试时长10分钟。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应聘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0120-0123)的笔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相关知识(60%);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占30%);公共基础知识(占10%)。
(3)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岗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4)试教、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试教、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辅导员岗位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序,专职教师按试教总成绩(所有评委打分未去掉最高、最低分之和)确定排序。体检人员名单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禁绝毒品的规定》《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毛发毒品检测操作细则》的通知(衡办发[2020]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可以向招聘办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办在接到书面复查申请后,经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
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增员进编等相关手续,从学院聘用之日起享受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为专职教师的要求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到期没有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录用前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录用时,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六、监督电话
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8868277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4-2896692
湖南财工职院纪检监察审计室0734-3174200
七、附则
1.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差旅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2.本公告由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点击下载:
附件1: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3:2020年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8月4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xxgk/tzgg/20200804/i21113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