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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338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学院人才队伍结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拟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等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的认定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认定。
二、招聘对象
1. 国内高水平大学,全球排名前200位大学全日制硕、博研究生。
2. 招聘岗位、人数及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初步确定拟聘人员、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于2020年9月11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及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www.xatzy.cn)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当场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
(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1日- 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
地点:自强校区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西安市莲湖区北关自强西路133号)。
(四)携带资料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并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注册(http://www.chsi.com.cn/),并打印学历学籍信息。
2、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 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
面试以试讲和答辩为主,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岗位适应能力、答辩情况等方面。面试当场打分亮分,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予以淘汰。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予以淘汰。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见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等。提交材料为:个人档案、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有关规定,凡在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问题人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29-82150203。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8日
原文出处:
http://xapta.xa.gov.cn/preview/article/5095.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