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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单位 | 需求数量 | 需求专业 | 其他要求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哲学 | 中共党员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理论经济学 | 中共党员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政治学、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战略学 | 中共党员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中共党员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教育学、 心理学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中国史 | 中共党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1 | 艺术学(电影学) |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1 | 教育学 |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1 | 新闻传播学 | |
外国语学院 | 1 | 商务英语 | |
外国语学院 | 1 | 电子商务 | |
外国语学院 | 1 | 翻译 | |
数学与金融学院 | 3 | 应用经济学 | |
数学与金融学院 | 3 | 数学 |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电气工程 |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
机电工程学院 | 2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生物医学工程 | |
信息工程学院 | 3 |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
土木工程学院 | 2 | 土木工程 | |
土木工程学院 | 2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
土木工程学院 | 1 | 建筑学 | |
土木工程学院 | 1 | 城乡规划学 | |
土木工程学院 | 1 | 风景园林学 | |
工艺美术学院 | 2 | 设计学 | |
音乐学院 | 1 | 音乐与舞蹈学(指挥方向) | |
音乐学院 | 1 | 音乐与舞蹈学(民族声乐方向) | |
体育学院 | 2 | 体育学 | |
商学院 | 2 | 电子商务 | |
商学院 | 2 | 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国际贸易学 | |
商学院 | 2 | 会计学 | |
商学院 | 1 | 市场营销 | |
基础医学部 | 2 | 基础医学 | |
基础医学部 | 1 | 基础医学或临床医学 | |
基础医学部 | 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
护理学院 | 2 | 护理学 | |
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 | 1 | 内科学 | |
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
基础教育学院 | 3 | 教育学 | |
基础教育学院 | 1 | 中国语言文学 | |
基础教育学院 | 1 | 数学 | |
新工科产业学院 | 3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新工科产业学院 | 15 | 软件工程 | |
新工科产业学院 | 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
新工科产业学院 | 1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
妈祖文化研究院 | 1 | 新闻传播学 | |
妈祖文化研究院 | 1 | 历史学 |
要求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扎实的理论功底、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四)身心健康,符合高校教师资格健康体检合格要求。
(五)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六)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莆田学院博士应聘登记表》,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至莆田学院人事处招聘专用电子邮箱:phd@pt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及其附件名请注明“应聘学院+姓名+博士”。联系电话:0594-2626099 联系人:庄老师 郑老师
四、考试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莆田学院博士应聘登记表》,重点查证应聘人员专业、学历等情况。
(二)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实行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教师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学术研究能力。具体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三)提前一周电话通知考试的时间、地点。
五、体检
(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组织。由莆田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递补
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审核和体检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莆田学院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审核或体检不合格、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在莆田学院服务年限不少于十年。
(四)招聘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原文出处:
https://www.ptu.edu.cn/info/1024/53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