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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http://www.hljut.edu.cn)。
二、招聘原则
落实党管人才的工作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工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辅导员及管理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地投入学校工作。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黑龙江工业学院章程》,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务(详见附件1)。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五)应聘人员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应聘人员应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七)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八)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学院或部门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 近五年在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其他网站或机构转载我校招聘公告,如有不实,我校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广大考生注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其他方式。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下述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ljgyxyrsc@163.com。邮件标题设为“招聘学院/部门+岗位编码+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本科、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3)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中共党员证明等)。(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非在职人员需提交报考人员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除民营企业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职人员报考需提交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公函。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报考人员应详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
(5)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6)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学校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最后一日(含当日)。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学校职能部门及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
(四)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将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2.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应与报名提交的电子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其他复印件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3)不允许他人代替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4)按照相关规定,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5)报考设计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后,还要进行相关专业技能资格测试,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专业技能资格测试时间和地点以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布的为准。
(五)考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博士只参加面试)。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由学校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分值分别为100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 +(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和辅导员面试只进行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博士总成绩=面试成绩。
4.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5.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程序。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被考核人员提交《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统一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试用期间,如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六、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核入黑龙江省直事业单位编制,并按照政策享受省直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工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聘任暂行办法(试行)》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聘通过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及校内待遇。
(三)博士研究生按照《黑龙江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黑工院发〔2020〕177号文件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见附件4)
七、其他事项
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黑龙江工业学院人事处,电话:0467-2395006
联系人:王茜、许贻斌,电话:19845367500、13796454545
电子信箱:hljgyxyrsc@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ljut.edu.cn
监督电话:0467-2395187(校纪委办公室)、13304879000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邮编:158100
本公告由黑龙江工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附件1:黑龙江工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辅导员及管理人员计划表
附件4:黑工院发〔2020〕177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工业学院
2020年11月20日
原文出处:
http://www.hljut.edu.cn/a/tongzhigonggao/rencaizhaoping/2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