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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是山西医科大学二级学院,前身系山西省汾阳高级护理学校,学校坐落于素有“秦晋旱码头”之称的千年古城汾阳市,1923年由美国基督教华北公理会创办,学校是一所多专业、多学制的高等医学院校。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0年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5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国内外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专业或技能要求。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12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人事处(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养正楼811办公室)
4、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版照片(电子版,以本人名字命名,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不超过50KB),应聘人员请使用U盘拷贝报送相关电子资料。
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在报名前14天做好每日体温检测,提前准备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防疫健康信息吗”并在进校门时提交,如应聘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应聘人员请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进行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三)招聘方式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组织实施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直接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成绩当天公布。考核结束后1日内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考察
1、体检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验收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作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侯老师
咨询电话:0358-2100673
监督电话:0358-210068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2.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原文出处:
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012/t20201214_195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