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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关于全面下放省属高等学校用人自主权的通知》(陕教〔2016〕305号)和《西安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西医党发〔2017〕100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硕士)、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各学历阶段履历(档案)完整。
7.身心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非外语专业硕士英语能力要求:
(1)英语六级成绩须达到390分及以上;
(2)体育专业硕士英语成绩须达到学校授予学位英语水平要求;
(3)获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得到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者,外语水平不做要求;
(4)参加国际认可的英语能力或等级考试,达到申请正规国外高校的语言成绩标准,或取得分数达到考试总分55%以上。
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教学科研岗
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专职辅导员岗位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2)具有硕士学历学位,毕业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公共管理、法学(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医学专业;
(3)少数民族辅导员须为新疆籍少数民族,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专业不限;
(4)专职辅导员均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和具有一年以上高校相关工作经历的硕士,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年以上高校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西安医学院在线应聘系统(http://zp.rsc-ehall.xiyi.edu.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21日17时。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按照基本条件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约10个工作日,之后应聘人员可登录应聘系统或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请及时关注。
2.现场复审及确认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进行现场复审及确认。未按时到场参加现场复审及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公共科目笔试(4月中上旬)
(1)笔试满分100分,由学校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命题及阅卷,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分,笔试分数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
2.面试考察(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通知,时间待定)
(四)体检和心理测评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招聘人数和应聘人数1:1比例拟定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评环节人员。体检及心理测评在学校指定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执行。凡体检或心理测评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心理测评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三方协议签订手续。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后按照学校岗位聘用有关规定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入职报到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未能取得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毕业时间超过两年者,须出具毕业学校提供的能够正常办理派遣手续相关证明(盖学校公章),留学人员取得的国(境)外相关学历、学位均须通过教育部认证,且能够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回国工作。
(三)应聘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查分申请,否则不予受理。学校受理查分申请后,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随学校人事、监察有关工作人员前往相关机构查询,应聘人员途中费用自理。
(四)凡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即视为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理解和认同。未尽事宜按照《西安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西安医学院2021年度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西医党发〔2021〕7号)执行。
(五)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欢迎广大有志于高校教育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积极应聘!
联系电话:029-86177532(人事处)
电子邮件:xyzp@xiyi.edu.cn
西安医学院人事处
2021年3月3日
原文出处:
http://rsc.xiyi.edu.cn/info/1018/12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