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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人才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始建于1991年,经历了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职工机电学院、黑龙江东亚大学、齐齐哈尔职业学院等发展阶段。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定名为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成为齐齐哈尔市第一所市属大学。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35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师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
3.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良好;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及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以邮件“姓名+职位代码”命名以压缩包方式,将填写完整的《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名相关材料上传至邮箱:qgc6117009@126.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现场确认)需提交(携带)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电子学籍学历注册表(有效期内);
(4)《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粘贴证件照)
(5)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就业推荐信,有工作经验的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岗位调剂到辅导员岗位。
(4)2021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报到证,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5)现场确认、笔试、面试等招聘相关信息请详见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官网,不另行通知。
(6)招聘咨询电话:0452-6117009 6117038
监督举报电话:0452-6117058
(7)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项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内容为试讲本专业相关知识,时间为10分钟。试讲题目在纪检监督下抽取。
面试成绩通过专家组(由7人组成)现场打分确定。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依总成绩按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符合省政府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笔试成绩高的。
(三)考核与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按黑龙江省高校教师体检合格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 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 试用期
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工程学院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待遇按齐齐哈尔工程学院薪酬制度执行。
2.被聘用的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六、特殊说明
当前我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尚未结束,拟聘用事业单位名称可能发生变化。
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2021年3月31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qqhrit.com/info/1051/173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