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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等相关信息将于2021年4月6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商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等岗位计划(第一期)》(见附表)。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科研条件、年龄等要求详见附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9.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在公开招聘开始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国内高等院校应聘人员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5.正在服役的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不能如期毕业、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定向及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9.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商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rs.tjcu.edu.cn/zpsys/,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6:00;
报名咨询电话:022-26667644、022-26669793。
(二)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在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恕不另行通知。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4月26日 09:00-16:00
(三)笔试
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5月19日9:00开始;
笔试时间:5月23日
09:00-11:00 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与应聘岗位相关,考试前不开设辅导班、不接受关于笔试内容的咨询。考试大纲、地点及要求详见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通知。
公布笔试成绩时间:5月31日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则允许全部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形式、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根据实际需要,可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仅供参考。
总成绩于面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商业大学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校级审查
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学校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天津商业大学网站主页(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进入体检人员在规定日期、地点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学校对考察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多种形式的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各岗位考察的时间、方式及要求详见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或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入职手续,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除特殊情况经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正式入职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福利、奖惩、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因疫情等原因导致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临时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之前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022-26669793 022-26667644
举报或投诉电话:022-26684102
附件:天津商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等岗位计划(第一期).pdf
原文出处:
http://zp.tjc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gsxq/1/6b7803b548754c2e9a8f0dabed8bd5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