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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岗位实施方案

天津农学院2021-04-09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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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学校以农科为主体和优势,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和艺术学协调发展,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292亩,校舍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现有15个学院(部)、7个学科门类、47个本科专业,9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校生13600余人;有1个天津市一流学科、4个天津市重点学科,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51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94个产学研联合体,与11家企业联合共建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先后与德国、乌克兰、菲律宾、日本、加拿大、英国、美国、泰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和交流协作关系。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4月8日在天津农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tjau.edu.cn)“公开招聘”专栏以及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发布,根据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农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进人计划表》。

三 、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或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职责;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6. 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或具有高级职称者;

8.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5. 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注册登陆“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http://zhaopin.tjau.edu.cn/)填写报名申请表进行报名,将个人佐证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应聘者须详实填写简历并确认提交,同时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

①学位、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和任职证明复印件(因认证周期较长,学位认证报告可入职前提交,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业绩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如:代表性高质量论文、论著2篇、标志性学术业绩5项(如重要获奖、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品种、专利等情况)、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情况(成果转化证明、经济效益证明、哲学社科、思想政治领域转载、刊发证明、建言献策采纳证明等)。

(2)特别提示:报名阶段学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不接受任何人提交或转交的任何材料。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内,不允许反复申报、多岗申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在报名过程中,请应聘者详实填写个人信息,请勿复制粘贴,填写完成提交前请检查是否出现乱码等情况。因个人疏忽导致信息录入不全或乱码者,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校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我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3)报名时间:全年招聘,具体报名时间和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学校适时发布接受报名的岗位,并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发布面试名单。未能开考的岗位,学校可重新发布公告,7天后重新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公开招聘系统公布(http://zhaopin.tjau.edu.cn/)。

(三)面试考核

主要采用学术考核的方式,包括试讲、学术评价等环节。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能力进行综合量化测评和评价。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在我校公招系统发布(http://zhaopin.tjau.edu.cn/)。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五)政审与考察

考核方式:通过函调、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审查应聘者在原单位或学校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学校与应聘者签订临时性的工作合同,合同周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应聘者应服从用人单位安排,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将作为进入下一部程序的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报到。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提交申请,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我校可单方面解除就业协议或终止人事调配手续。应聘教师岗位新入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人员),应服从学校安排,从事不少于2年学生工作或其他行政工作(坐班),并于报到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备案等阶段,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学校可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出现岗位空缺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岗位并在公开招聘系统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五、疫情防控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就调整的工作时间5个工作日之前,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专栏”(http://zhaopin.tjau.edu.cn/home)以及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联 系 人:宫老师 022-23792904

韩老师 郭老师 022-23789105

原文出处:

http://zhaopin.tjau.edu.cn/newsInfo?id=138008361198840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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