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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2021年引进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哈尔滨理工大学2021-04-2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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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引进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主页(www.hrbust.edu.cn)。

二、引进人才类型

(一)杰出人才,入选条件及有关待遇详见附件1。

(二)领军人才,入选条件及有关待遇详见附件1。

(三)骨干人才,入选条件及有关待遇详见附件1。

(四)优秀博士研究生(A、B、C三类),入选具体要求按照岗位需求条件执行,有关待遇详见附件1。

三、引进人才需求

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2021年引进人才需求表》(附件2)。

四、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专升本生、特长生及预科生)。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毕业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须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杰出、领军、骨干人才及A、B类优秀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其他有特殊年龄要求的岗位具体见招聘条件。

(五)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办理报到手续,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办理报到手续,则取消拟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依法依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参加应聘。

五、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全年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 hlgbm@hrbust.edu.cn

3.报名提交材料

①签字并盖章的《哈尔滨理工大学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3);

②签字并盖章的《哈尔滨理工大学引进人才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4);

③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④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

⑤《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本科毕业院校的档案馆、招生或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⑥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中科院JCR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⑦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须将以上材料粘贴至《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PPT模板》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单位+岗位+姓名”(如:计算机学院+计算机专业教师+姓名)。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回复。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由学校工作人员通知,现场确认地点为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教学主楼E区0423室。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请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照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报名提交材料”的顺序将确认材料排序。

4.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哈尔滨理工大学引进人才报名表》《哈尔滨理工大学引进人才思想政治鉴定表》原件和全部提交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情况由学校工作人员通知。

2.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前应参加心理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体检

应聘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核

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用人员。高层次人才由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优秀博士研究生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九)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有关手续。

六、享受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10年并签订相关协议,签订人才聘用合同的按合同执行。

(三)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可面议。

七、有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二)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需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等情况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390189

电子邮箱:hlgbm@hrbust.edu.cn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哈尔滨理工大学优秀人才引进办法(暂行)》

2. 《哈尔滨理工大学2021年引进人才需求表》

3. 《哈尔滨理工大学引进人才报名表》

4. 《哈尔滨理工大学引进人才思想政治鉴定表》

5.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PPT模板》

原文出处:

http://news.hrbust.edu.cn/info/1058/214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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