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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简章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1-05-12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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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和学院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院概况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于1983年4月,是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的中央在渝事业单位。学院是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校”、教育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试点院校”、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甲级优秀学校”、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现拥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00余亩。2019年,在上级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选址两江新区龙兴“航天航空产业园”开展新校区建设,占地500余亩的新校区项目现已正式落实落地,学院将积极推进新校区建设,将新校区建成航天航空高技能专业人才的培养基地、西南地区士官生培养训练基地、开发区的员工培训基地。学院目前在校生规模11000余人,在岗教职工5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人文社科系、艺术设计系、学前教育系、士官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无人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软件技术、会计电算化、学前教育、园林工程技术等37个专业。

学院大力推进中长期战略规划,围绕“1226”战略规划,将努力实现一个目标、双高、双区和六大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央企办学优势,围绕航天航空产业、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与航天航空产业、国防部队和重庆地方企业深度融合。到2030年,将学院全面建成办学理念先进、体制机制完善、培养质量优越、服务能力强劲、航天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综合考核原则进行。

三、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名、基础学科部教学秘书1名、江津校区团委干事1名。

四、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总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廉洁奉公,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工学结合。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3.自愿服从学院工作安排和调整。

(二)具体要求

1.辅导员招聘要求: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2.基础学科部教学秘书招聘要求:

硕士研究生学历,英语相关专业;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做事细心、沉稳、协调能力强。

3.江津校区团委干事招聘要求: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熟悉办公软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学习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此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4日24时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电子简历发送至邮箱cqepchr@163.com;邮件主题和电子简历均按“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3.所需材料:

应聘者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1)《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2)《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附件2);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往届生提供所有类别的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认证;应届在读学生提供相关在读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4)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岗位有要求者);

(6)其他证书、获奖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7)个人简历(里面附证件照、生活照)。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或电子档,待进入面试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

(二)资格审查和初选

学院人力资源处对应聘者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各具体用人部门对初审合格应聘者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

复试时间、地点、考核方式由学院电话通知。

(三)复试

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方式可采取笔试、面试等。

(四)体检

通过复试者按要求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完成学院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只供参考,不向社会公布)。

体检不合格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档案审查

学院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和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审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人事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等情况一律暂停聘用。

七、合同签订

双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邮政编码:400021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67607113

电子邮箱:cqepchr@163.com

学院网址:https://www.cqepc.cn/index.html

本简章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一: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二: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xls

2020年5月10日

原文出处:

http://www.cqepc.cn/article_42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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