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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9个;招聘计划70名,其中管理岗14名,专业技术岗56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长沙理工大学网站(https://www.csust.edu.cn/)、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www.csust.edu.cn/rsc/index.ht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博士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岗位(XGB01)的报名时间为2021
年6月23日12:00至7月9日12:00;其他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12:00至6月26日12: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通过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官网的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供认证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必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需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岗位(XGB01)不设置开考比例,其余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博士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学术评议”和“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两项考核各占综合成绩的50%。
学术评议:主要对考核对象提供的学术成果及学术发展潜力等进行评议。
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面谈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能力、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其余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网上审核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职业认知、语言表达及岗位的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者参加所有考试环节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各环节入围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者关注。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博士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排名为准,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定。经审定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博士研究生专职辅导员首次聘用期限为四年,定为专业技术类专职辅导员,聘期内从事一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鼓励博士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成长为优秀的思想政治工作专家型人才。首次聘期结束后,允许部分工作业绩突出、科研能力强的博士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根据工作需要申请评聘为专任教师。其余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者续聘。实行试用期,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三个月,无工作经历的试用期十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258606(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5258030(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附件:长沙理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管理教辅人员及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和要求
长沙理工大学
2021年6月11日
原文出处: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106/t20210611_194824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