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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9年辅导员岗位补充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时间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3月
(简历投递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8日)
二、招聘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遵纪守法,个人品行和学风表现良好,未曾受党纪和政纪处分;
(三)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招聘人员类别为应届毕业生;
(五)按照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政策,年龄要求是硕士不超过27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应届毕业生必须为全日制统招统分,且在校期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签发时间都为2019年。
三、岗位计划
辅导员7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及简历投递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8日,学校公布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登录"北京林业大学招聘信息系统 http://zhaopin.bjfu.edu.cn"注册,按照填报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投递简历,不接收电子邮件等简历投递方式。应聘人员填报完毕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招聘系统、学校相关网站等渠道的通知。
(二)简历审核及考核
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中下旬,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组通过招聘信息系统浏览应聘者信息,结合岗位职责和需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组对简历通过人员组织统一考核,考核包括初审面试、辅导员职业能力考核、心理素质测试和复试考核。具体参加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随时关注相关通知。
(三)学校审议
考核通过人员经思想政治、品德学风等综合考察后,报学校审议。凡思想政治考察未通过者,学校不予聘用。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身体检查
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是否合格。
(五)公示聘用
经学校批准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
五、相关说明
1、学校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政策办理接收人员的落户手续,其他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2、应聘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以及与本校教职工的近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和师生关系(研究生的直接指导教师)。不如实填报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已入校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6194
(二)人事处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