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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并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教师(1人)
二、工作职责
1.开展个体与团体心理咨询服务,解决学生心理困扰。
2.开展心理教育研究,发表高水平论文和主持课题。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教材编写和课程体系设计。
4.组织各类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讲座、培训、测试等)。
5.指导学院开展心理健康工作,妥善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
6.开展心理测量和数据分析,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7.落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能够全面履行所聘岗位的各项工作职责。
(三)具有心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具有临床心理学方向学习背景或其他相关心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心理咨询指导、危机干预能力。
(五)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
(六)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派遣)。本科、硕士及博士学位所学专业应与心理学、精神卫生等专业一致或相近。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后或具有与本专业相关工作、科研经历的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
报名材料包括:
(1)《陕西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报名表》(附件1)
(2)《陕西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信息登记简表》(附件2)
(3)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相关的获奖证书等。
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xgb@sust.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附件均以“应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姓名”命名。不按要求填写或简历提供不完整者,应聘申请不予受理。
2.资格初审:学校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与应聘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等。
5.面试、心理测试及思政谈话:面试采取评委单独打分方式进行;心理测试采取上机测试。
6.体检、政审:面试通过人员按照通知所要求的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检查结果以医院体检为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7.公示录取: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的博士研究生按照《陕西科技大学博士招聘及聘任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2.应聘者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招聘程序,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者,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4.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报到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对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提供个人档案,办理工作调动关系的,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取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学生处:田老师029-86168920
人事处:华老师029-86168065
附件1:陕西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报名表
附件2:陕西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信息登记简表
学工部 人事处
2021年7月19日
原文出处:
http://rsc.www.sust.edu.cn/info/1013/3002.htm